www.hlhfdc.com 平安临沂网 发布时间:2017/11/15 11:20:04 大 中 小 论坛
2017年10月19日,郯城县花园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本乡田哨村李某的求助申请。李某自述其在田哨村西闫凹有家庭承包责任田2.13亩,于两年前购买合欢树一百余棵在该地块种植。现这批合欢树由于受其临边稻田地在浇水的影响,导致李某部分树木被水淹死,造成李某经济损失。
李某随身携带了土地确权证件及树木受淹的证明照片等相关材料若干。调解员接到申请后,就此事对李某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后又先后与田哨村村干部及另一方当事人乔某沟通。乔某承认李某合欢树被淹死和自己放水浇水稻有关系,但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希望李某到法院对自己提起诉讼赔偿要求。至此,第一次调解无果。
2017年10月30日,李某又来到花园乡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再次请求调解员对此事给于调解。调解员又与乔某进行联系,电话里向其说明了李某希望调解处理此事的意愿,乔某同意调解并驱车来到花园乡人民调解会。双方矛盾焦点是赔偿款的问题,李某提出他的合欢树直径多数都达到10厘米,价格在人民币200-360元/棵左右,具李某自己统计共被淹死63棵,按均价得赔偿至少1.5万元,加上地里还有种的花生、大豆一共赔偿1.7万元。乔某当场提出不同意见,双方在合欢树的市场价格和被淹树木数量上存在较大争议。调解员遂于与双方当事人先后赴土地现场查清被淹树木,赴苗木市场了解合欢树市场价格。经了解,李某被淹树木为50棵,直径10厘米的合欢树树形优秀,可以卖的300元左右,一般树形大概100元左右。经调解员耐心调解达成协议,乔某赔偿李某树木损失6300元,李某将2亩责任田承包给乔某耕种,乔某每年付给乔某土地承包费1200元,并约定11月10日之前,李某将树木清除,土地交付乔某,双方达成谅解。
2017年11月10日,当事人乔某来到花园乡调委会反映,李某在拿到赔偿款之后,虽然将树木清空,但是地头还有0.25亩土地种植的白菜迟迟不清除,导致乔某无法耕种。于是,调解员又一次来到了纠纷现场,并通知村干部协助现场丈量土地。经丈量,李某种植白菜的土地为0.25,亩,导致乔某承包的土地不足2亩。调解员了解到,白菜还有一个月就能收获,李某夫妇不舍得提前清除。在调解员细致的调解下,乔某同意待20天后李某将白菜收获之后再进行耕种。至此,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才最终处理了结。
杨传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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