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lhfdc.com 平安临沂网 发布时间:2017/10/20 14:27:43 大 中 小 论坛
刘女士系某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因家中有事请假15天,请假到期的第一天因为有事就没再请假,公司按旷工处理。第二天刘女士去上班,被告知部门经理已于前一天上报刘女士自动辞职。公司认为刘女士系自动辞职,一分钱都没有,刘女士觉得旷工一天不应该被开除,即使离职也应该有其工资,双方因离职工资问题发生纠纷。无奈,刘女士到兰陵县人民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经过调解四室主任陈学民主任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公司扣除工装费、请假扣工资等费用后,一次性结算给刘女士工资1500元。
事后,刘女士送来“人民调解暖人心一心为民解忧难”的锦旗表示感谢。
刘兆华 吴昊
相关文章
· 兰陵调解中心巧调解,离职工资快解决 2017/10/20
· 郯城马头司法所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2017/10/16
· 汤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7/10/11
· 郯城:耄耋老人有忧愁,人民调解化矛盾 201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