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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交警校车交通安全提示

www.hlhfdc.com 平安临沂网 发布时间:2017/10/16 11:49:22 大 中 小 论坛


  1.乘车时,同学们要遵守随车照管人员的规定,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或者和司机师傅聊天。下车时,同学们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横过道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两侧交通情况,安全通过。

  2、校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3、驾驶校车上路行驶,请提前对校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时应当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学生及其他人。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

  5、校车驾驶人一定要谨慎驾驶,遇雨天泥泞道路或者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请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超速、争道抢行。

  6、上下学高峰期间,校园周边学生较多,路面秩序较为复杂,请广大校车驾驶人听从交警指挥,谨慎驾驶,切勿超速、抢行。

  7、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并与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运营企业、驾驶人、校方的各项责任。 

  8、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9、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10、请从事校车管理的相关学校和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严禁“带病”车、超员车上路。

  11、请学校、家长和全社会都来监督校车安全,杜绝没有合法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杜绝没有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请学生家长和监护人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不让孩子搭乘黑校车、超员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货车,发现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请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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