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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www.hlhfdc.com 平安临沂网 发布时间:2013-8-26 19:20:43 大 中 小 论坛


  主要职责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临沂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三)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四)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五)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便民诉讼中心、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第一庭、执行第二庭)、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室、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等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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