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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www.hlhfdc.com 平安临沂网 发布时间:2017/12/6 10:32:37 大 中 小 论坛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12月4日,平邑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全县52家单位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共设17个集中宣传站点,每个镇(街)设置一个宣传点,在县城设4个宣传点,主要分布在商业聚集区,县莲花山广场为主站点,并在莲花山广场主站点召开了“平邑县普法宣传、平安创建暨公安退赃大会”。活动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光主持,以普法宣传、平安创建为主题,县司法局局长杜纪奇传达了《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活动月的通知》,县房管局就创建平安小区做了表态发言,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鲁晓峰就平安平邑创建进行总结发言,县委副书记李志斌围绕全民普法、“12·4宪法宣传日”、平安创建发表了讲话,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随着县莲花山广场主站点“平邑县普法宣传、平安创建暨公安退赃大会”的成功召开,陆续拉开序幕,各站点根据分工设置普法展牌、悬挂横幅,各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向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共发放各种普法资料38000余份,悬挂法治宣传标语100余幅,展出展牌50余块,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出动普法宣传车辆13车次,在县城及各镇街进行流动普法,并利用全县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幕等进行“全屏宪法宣传活动”,为“12.4”国家宪法宣传日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

   朱庆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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