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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男子要账手段极端,非法拘禁他人犯法啦!

www.hlhfdc.com 平安临沂网 发布时间:2017/12/20 17:21:44 大 中 小 论坛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索要欠款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冲动是魔鬼!兰陵男子在帮助他人索要欠款时,采取殴打、拘禁等手段,致使受害人受到伤害。12月18日,畏罪潜逃的嫌疑人在蒙阴警方敦促和法律震慑下主动到野店派出所投案自首。

事情要从2016年4月30日说起,受害人郑某作为担保人为杨某担保一份借款合同,但是借款人杨某未能及时归还欠款,出借人便找到李某某(男,33岁,兰陵县人)等四人帮助其索要欠款。于是李某某等人找到郑某并采取扼颈、扭膀等方式强行将其从常路家中带到野店商业街一出租屋内,强迫其归还欠款。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对郑某进行殴打,侮辱,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4个多小时。在李某某等人将郑某带回常路的途中,郑某便找机会逃掉,到派出所报了警。

案发后,野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最终确定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为李某某,并及时将李某某上网追逃。后又多次到兰陵县对李某某实施抓捕,而李某某畏罪潜逃。12月18日,在法律震慑下,嫌疑人李某某到野店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李某某依法被取保候审。

张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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